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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郑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L-乳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2017-09-15 16:52,更新:2010-01-0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名称:南乐郑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L-乳酸项目
    概况:南乐郑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L-乳酸项目位于南乐县产业集聚区生物基产业集群建设园区,征地47131m2,采用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经粉碎、水解、二次水解、脱毒、发酵、脱色、离子交换和浓缩蒸馏结晶生产L-乳酸,项目建设规模为30000 吨/年。年生产时间7200 小时,项目总投30250万元,劳动定员170人。
    建设项目使用农作物秸秆生产乳酸,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第20款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本项目已在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也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南乐县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治理措施
    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均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建设期对环境污染影响主要为建设期间,各类建材及土石方进出造成一定的扬尘,对周围的大气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工地应严格实施施工现场规章制度,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施工期在现场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挡,所有建筑物外围护采用密目网防尘,并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大大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水污染防治具体对策如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放系统的总体规划。施工时应采取建工地临时排水沟供雨水外排,还可筑土堤阻止场外水流入整平场地。施工生活废水依托本项目北侧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大力提倡节约用水,设备、车辆清洗要在固定地点进行,施工废水设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建设期间,各类建筑机械噪声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采用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各高噪声施工机械应尽量远离外部敏感点,不能满足该距离要求,则应采用局部隔声降噪措施,或在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围障。施工机械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重点设备均应采取减振防振措施,施工现场应严格监督管理,提高设备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噪声水平,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应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尽量不在夜间施工,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施工期固体废物将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利用建筑垃圾作为填方,严格建筑垃圾管理,尽量将建筑施工废料进行综合利用,减少Zui终排放量,建筑垃圾应按地方要求堆放到一定场所。 内容来自南乐网 
    做好施工场所生活垃圾的收集的工作,并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后送至地方指定的垃圾堆放或填埋场,防止乱丢乱放,任意倾倒,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影响。
    2.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
     运行期环境污染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①废水
    本工程废水主要为浓缩冷凝水、蒸汽冷凝水、废气吸收水、设备洗涤水、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离子交换再生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等,其中蒸汽冷凝水、设备洗涤水及大部分浓缩冷凝水回收后再利用,其它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拟采用二级厌氧+三级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经拟采取的治理设施处理后,本工程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排放水质可以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南乐县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限值要求,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②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秸秆卸载及粉碎粉尘、水解废气(硫酸雾)、发酵废气、罐区罐体呼吸废气(硫酸雾、盐酸雾)、离子交换再生废气(盐酸雾)。燃气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秸秆卸载及粉碎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后高空排放,发酵废气、罐区罐体呼吸废气(硫酸雾、盐酸雾)及离子交换再生废气(盐酸雾)采用碱液或水吸收后高空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秸秆卸载及粉碎过程中产生的除杂物及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酶解残渣及发酵残渣外售作为农用肥料,废活性炭、废树脂、危险化学品废弃包装材料等危险固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和公用辅助设备产生的各类设备噪声,大部分设备安装在车间或室内,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及减振措施后可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厂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其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厂址周围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拟定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可靠、有效,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同意本项目的建设,也基本上做到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因此,只要本项目在下一步的工程设计和建设中,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各项建议,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承担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mail: totowkwk@126.com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乐郑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厂址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建议;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⑵ 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厂址附近及周围居住区张贴公示的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有疑问、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均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信函或直接致电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及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8日


联系方式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科教二路167号(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联系人:徐先生
  • 手机:13045004133
  • QQ:549380184
  • Email:5493801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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